保存地图
如果您具备创建内容的权限,则可以将地图保存在门户中(不具备权限也可以创建地图;只是无法保存)。默认情况下,在地图查看器中创建的地图是私有地图。您可以保存不归您所有的任何地图的副本,除非地图作者已启用另存为保护;您无法更新不归您所有的现有地图。
- 验证您是否已登录,以及是否具备创建内容的权限。
- 在地图查看器中打开想要保存的地图,然后单击保存。
- 如果您是地图的所有者并希望进行更新或第一次进行保存,请单击保存。
- 如果您是地图的所有者并希望保存原始地图的副本,请单击另存为。
- 如果您不是地图的所有者,则单击另存为保存原始地图的副本。您不能更新不归您所有或在地图创作时已受保存保护的地图。
- 如果第一次保存地图或保存地图的副本,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输入标题。
- 输入用于描述地图的标签。标签是用于描述地图的词语或短语。多个术语之间使用逗号进行分隔。例如,Federal land 将被视为一个标签,而 Federal, land 视为两个标签。
- 输入用来描述地图的摘要。
- 在我的内容中,选择想要保存地图的文件夹,然后单击保存。
保存地图后,该地图会出现在我的内容中,然后您可以编辑项目的详细信息。根据您的共享权限,您可以与您所在的组、组织和所有人(公众)共享您的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