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的项目类型(包括 web 应用程序、地图、图层和文件)可在协作的参与者间共享。与参与者共享内容后,将在参与的管理员文件夹下创建一个新文件夹。此文件夹用于导入内容和存储项目,这些内容和项目随后会共享至与协作工作空间关联的群组。该文件夹将基于协作名称命名。
注:
从 ArcGIS Enterprise 10.6.1 开始,可使用 ArcGIS Enterprise 版本(即等于或高于发送方版本)与协作参与者共享 web 应用程序。可从 ArcGIS Enterprise 将 web 应用程序共享至 ArcGIS Online,但是无法将 web 应用程序从 ArcGIS Online 共享至 ArcGIS Enterprise。
更改项目的共享方式时,还要确保修改相关项目的共享设置。例如,如果 web 地图之前与所有人共享,但您将其修改为与组织共享,则应相应地更改 web 地图中包含的所有业务图层中的设置。
共享 web 应用程序
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作参与者共享 web 应用程序:
可配置的应用程序模板
与协作参与者共享可配置应用程序模板时,会在协作中创建一个相应的 web 应用程序项目。组织的可共享主题属性也将与应用程序共享。您应该与协作群组共享所有 web 应用程序的相关项目,例如 web 地图、徽标等图像、图层和源数据。这样做可以确保协作参与者能够收到 web 应用程序的副本和应用程序所使用项目的副本。应用程序中包括的所有实用程序资源(其中包括地理编码、打印或 geoenrichment 服务)都将更新为使用目标 URL 中相应的实用程序服务。
Web AppBuilder 应用程序
与协作参与者共享 Web AppBuilder 应用程序时,会在协作中创建一个相应的 web 应用程序项目。组织的可共享主题属性也将与应用程序共享。您应该与协作群组共享所有 web 应用程序的相关项目,例如 web 地图、徽标等图像、图层和源数据。这样做可以确保协作参与者能够收到 web 应用程序的副本和应用程序所使用项目的副本。应用程序中包括的所有实用程序资源(其中包括地理编码、打印或 geoenrichment 服务)都将更新为使用接收方门户中的相应的实用程序服务。
Web AppBuilder for ArcGIS 可用于使用即用型微件或自定义微件构建自定义 2D 或 3D web 应用程序。共享 Web AppBuilder 应用程序的接收方可以选择将相应的代码下载到他们的门户或在门户中创建应用程序模板。
注:
自定义微件无法通过协作共享。其中包括注册为项目类型 AppBuilder Extension 的所有已注册微件项目。
通过 URL 引用的其他 web 应用程序
通过提供 URL,您可以将现有应用程序作为项目添加到门户中。门户将根据现有 URL 引用应用程序。您需要确保已向接收参与者授予了访问应用程序的权限。
共享地图
与协作参与者共享包含托管图层的 web 地图时,将在协作中创建相应的 web 地图项目。还应与协作群组共享所有 web 地图中托管图层的相关项目和创建这些图层的源数据。例如,如果共享的 web 地图包含从 shapefile 发布的托管要素图层,则将托管要素图层和 shapefile 共享至与协作工作空间关联的群组。通过这种方式,协作参与者将收到 web 地图副本、托管要素图层副本和原始 shapefile 副本。
共享场景
共享 Web 场景时,只要协作群组配置为共享为副本,Web 场景中包含的要素图层就会共享为副本。
共享图层
所有图层项目均可以在协作中作为原始源数据的参考进行共享。对于托管要素图层,还可通过另一选项将这些项目共享为副本。
将图层作为参考共享
所有图层项目均可作为参考共享。如果将图层共享为参考,则将在参与者门户中创建一个转回原始服务的新项目;服务和相应的数据不会复制到各个参与门户中。如果参与者将要素服务共享为参考项目,则只有源门户的指定成员才能维护对原始要素服务的编辑内容。对于共享为参考的图层,协作参与者将在连接到协作工作空间的群组内接收到要素图层的实时访问。协作参与者必须拥有对源门户的访问权限才能查看图层。对于受保护图层,这需要能够在源门户中作为图层的共享接收方进行验证。源门户中的成员必须是源图层共享接收方群组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分配到级别 1 指定用户许可的查看者角色的成员。
将托管或联合要素图层共享为副本
可以通过复制数据选项来共享托管或联合要素图层项目。如果通过复制数据共享要素图层,则将在接收参与门户中创建新项目,且复制的数据将用于在参与者门户上发布要素图层。原始要素服务的所有者可编辑要素服务并按照计划间隔将更改同步至参与者门户。要使用此方法,必须在协作工作空间中设置同步间隔,并且必须针对协作中的各个参与项目启用同步。
如果加入的工作空间的访问权限包括发送内容,则向工作空间群组添加的项目将发送至配置为从工作空间接收内容的组织。针对已启用同步的要素图层项目,数据和要素图层将会复制到接收组织。复制的要素图层将被托管,并且拥有引用接收组织的 URL。工作空间同步完成后,会将针对组织内的要素图层执行的编辑应用于所有接收组织的副本。
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有关将要素图层共享为副本和查看同步状态。
共享 ArcGIS Server 服务
如果将 ArcGIS Server 服务项目与其源自的门户以及与协作工作空间关联的群组共享,则在向地图添加服务时,系统仍会提示其他参与者成员输入凭据。要避免输入凭据的提示,必须在源门户中与所有人以及与协作工作空间关联的群组共享服务。
与协作参与者共享的 ArcGIS Server 服务将在参与者门户中创建参考原始服务的项目;服务和对应数据不会复制到每个参与门户中。如果参与者共享要素服务,则仅该服务的所有者可以编辑原始要素服务。
要素图层作为数据副本共享后,任何后续的方案更改(如启用附件)都将不会与其他参与者门户同步。原始托管要素图层上的 基于所有权的访问控制设置将不会包含在复制数据中。
共享文件
与协作参与者共享的文件(例如 PDF)将在协作参与者门户中创建对应的文件项目。当同步内容与项目源时,将覆盖以访客参与者身份对这些文件做出的任何更改。这同样适用于与项目关联的元数据。
只要移动地图包 (.mmpk) 不属于“esri_nav”,便可以将其与协作参与者共享。
注:
项目评论不会同步给协作参与者。